济南两干部公车私用被曝光 赵训海受党内警告处分

04.09.2014  12:14

  省纪委又现“周二见”,2日下午,省纪委网站集中发布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3起案件上榜,涉及济南、青岛、滨州、德州、威海、泰安、菏泽7市。自8月12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纠正“四风”直通车,这是第四次在周二通报公布全省各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济南市通报2起,全是公车私用。

  2014年5月31日、6月1日,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良种繁育场常务副场长赵训海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私事。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赵训海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014年5月2日,济南市历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鹿珍(中共预备党员)公车私用。经区住建委党委研究,决定延长鹿珍党员预备期一年,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