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公布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16.12.2017  03:36

12月14日,济南中院公布十大执行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的老赖负债千万却玩“躲猫猫”,多次转移财产,一听被批准逮捕却立马还钱;还有的,欠下职工的血汗钱,收到百万元拆迁款却藏匿进公司副总的名下;更有老赖随身携带六张银行卡,却哭穷就是不还钱……当天,另有一批老赖企业被公布,这些企业若继续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将被禁止参与招投标,其“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据悉,今年1-11月份,济南法院已对18937名被执行个人、3640家被执行单位失信信息进行公布,并限制高消费,1149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拿到拆迁款藏匿在副总户头上
  针对王某某等300余名员工与某棉纺织印染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槐荫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该棉纺织印染厂向300余名员工支付生活费共计1317120元。
  本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对该棉纺织印染厂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但未发现财产线索。为执行本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即将入账的一笔拆迁款进行追踪,发现该棉纺织印染厂的常务副总领取拆迁款支票后将支票背书给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又以企业转账的形式将该笔款项转至该常务副总的名下,以此规避法院的执行。发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迅速将该笔款项予以扣划,最终确保300余名职工顺利领到执行款。
   被拘留15天后仍多次转移财产
  刘某某与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市中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庄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市中区人民法院对庄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但其仍未履行义务,且在被释放后,多次转移财产,更换电话号码,规避执行。在掌握庄某某转移财产的证据后,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庄某某刑事责任。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庄某某当日,庄某某家人即交付200万元执行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庄某某又主动将800万元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