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引进出实招:研究生最长可领三年补贴
27.07.2017 13:13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落实人才新政,济南新出台了4个文件,分别是:《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其中关于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细则解释是,补贴对象为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取得济南本市户籍的、毕业不超过三年的,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审批认定后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三年。
同时,为了方便人才在济南落户,济南专门在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人才集体户”,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同时,细则规定,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南创业或就业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8个区域内的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皆可落户。根据自身居住或工作情况,可选择落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对于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在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对于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的子女,现在不但可以在济南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还能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即“中考”。
“其他更具活力、更务实管用、更具操作性的配套实施细则,近期还会陆续推出。”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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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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