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供热延长到22日

15.03.2016  11:25

  14日,记者从济南相关供热企业了解到,今年供暖至少会延迟到3月22日24时。何时停暖,还需要等待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的临时通知。与此同时,济南市物价局规定,3月22日前,如果部分规模小、属于单位或物业管理的自管站擅自停暖,将依法严肃处理。

  “甭管天气怎样,今年供暖都应持续到3月22日24时。”14日,济南一供热公司介绍。日期截止后,是否还会继续延长供暖时间,将等待市供热办通知。记者从市气象局网站了解到,未来一星期内济南天气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气温总体呈上升趋势,但部分时间内最高气温仍为个位数。

  2015年供热季来临前,市供热办做出调整:2015-2016年采暖季延长10天,即2015年11月12日零时正式供暖,2016年3月22日24时停暖。改变了常年参照的《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就是说,济南市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不再是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与此同时,条例要求,根据气候变化,市人民政府应当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济南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往年提前和延长供热时间的过程中,大多数供热企业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期限供热,但也有部分规模小、属于单位或物业管理的自管站,存在利益问题不能落实,或者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造成供热政策执行上的不统一,用户反应强烈。2015年明确延长供热时间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执行不严、不力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李永明   网络编辑: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