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保泉优先于城建须成铁律

15.05.2015  14:37

  “济南胜概天下少,试倚阑干眼自明。”而这,当然以泉水的汩汩喷涌为前提。没有泉水,则断不会有此魅力。在这座以泉为魂的城市,对于泉水的保护,显然上升到任何高度都不过分。

  现在,我们又听到了对此的崭新强调。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13日主持召开名泉保护工作及五库连通工程专题汇报会议,在会上,他说,要正确处理保泉与城市建设工程的关系,充分认识保护泉水优先于城市建设,要把加强对泉水的保护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生态保护区域切忌搞大开发、大建设。闻听此言,实在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在城市一日千里的快速扩张中,城建有时难免会给保泉带来威胁。毋庸讳言,就保泉与城建的关系而言,我们曾经有过考虑不太周全的时候,并因此导致了一些遗憾的发生,而且有些遗憾恐怕已很难补救。

  不妨来回顾一下泉水的奔流史。1971年以前,济南泉群属于正常的常年喷涌状态,地下水位通常在30米以上;自1972年起,趵突泉开始出现断流;1981年至2001年,20年间,趵突泉时间超过30个月的断流出现了3次……这些数据,不是我凭空杜撰出来的,而是有《济南泉水志》的记载为证。而对于出现断流的原因,这本志书也说得很明白:极旱天气之外,多是人为因素,除了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增加,还有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泉水直接补给区面积缩减、城区不透水地面增加导致地下水补给面积减少等缘由。由此可知,保泉曾为城建退避三舍,在优先的次序上曾经发生过错乱。

  不能不说,城市的发展,的确需要有一定的空间。也必须承认,处于不断进化的过程中,某些局限在所难免。不过,当进化到一定程度,明白的事理更多之后,就要尽量表现得更聪明一些,就要努力避免失误和教训的再现。

  泉水是天赐之物,保护好老天爷留下来的,与保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一样,都义不容辞。

  保护泉水,就是维系城市的灵魂。在泉城,处理好保泉与城建的关系,必然是永恒的命题。面对这一命题,答案应当是明确而非含糊的。

  形成保泉优先于城建的共识,无疑极有必要。当城建与保泉相冲突时,就要坚决为后者让路。规划和建设必须科学,一切皆应以保泉为根本,倘若与此相背离,除了及时调整,自当别无选择。城建与保泉相比,是芝麻与西瓜的关系,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就算城市建得再国际化、再高大上,可如果泉水喷涌成了难事,那么,脸面非但不光鲜,反而会非常难看。

  保泉优先于城建不但须成为共识,更应成为铁律。违背者,不能只是被民众的口水所淹没,还要被政绩考核制度一票否决——其他的所谓政绩再多,但泉水没保护好,那就不能被认可。铁律需要有足够的刚性,其权威不容挑战。

  无论这座城市将如何建设,南山都必须更绿,南控线都不能再节节后退,泉水渗漏带都不能再有闪失,泉水都必须欢快地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