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民交通违法将纳入诚信档案 失信受惩戒

09.11.2015  08:32

  济南绘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线图。近日,《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炉。据悉,济南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在税费缴纳等诸多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或优惠;对失信行为,通过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等形成社会性惩戒。另外,还将把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社会公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焦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开编

  济南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研究,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这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面发挥作用,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在上述工作方案中,济南还给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其中,在今年11月至明年6月,济南将编制济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在明年7月至2018年12月,将全面推进济南社会信用示范工程建设,以及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同时,还会选择试点县(市)区先行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

  焦点失信受惩戒守信将获多种“福利”

  记者了解到,济南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将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提供便利;对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信用信息传播等形成社会性惩戒,建立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另外,上述工作方案还提出,要把原“济南信用网”升级改造为“信用济南”官方网站,并依托企业和个人的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以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目前,“信用济南”网站已基本完成了升级改版。

  焦点参加招投标或需提供信用记录或报告

  济南还将在行政管理中率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在具体层面上,将把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济南还将以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为重点,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法院系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体系。而且,还将健全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和行贿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社会公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