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建绿色交通城市

07.04.2015  21:31
      本报记者王学鹏济南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提高节能减排服务能力、提升交通运输组织效率、深化节能减排低碳专项行动”四大建设任务,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发展,创建绿色交通城市。

  济南市将积极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组织、衔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网络,大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同时,加快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运输工具,确保今后每年新增营运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0%、20%、70%、100%。

  另外,济南市将优化客运组织体系,加强运输线路、班次等资源共享,推进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先进客运组织方式,对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严禁新增运力。同时,加快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鼓励企业发展网络化运输,提高货运实载率。

  济南市还将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支持和引导交通运输单位积极参与各项节能低碳行动,并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其中,在营运车辆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有关规定,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大力推广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在公路方面,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促进公路建设依法和节约集约用地,保证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不低于70%,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不低于90%,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占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