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医保征缴业务本月起与社保分离 无须另开户
1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济南市人社部门负责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和所有数据于2019年10月集中到省人社厅统一管理。自本月起,济南市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与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工作,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分开经办。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缴管理的经办模式、缴费方式、管理办法和沟通渠道等保持不变。
社保费10月征缴期
顺延到31日截止
据了解,因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省级集中切换,2019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期适当顺延到10月31日截止。
济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单位可在10月23日前申报2019年10月社会保险费,并于10月31日(含)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自10月29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其中,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5时,各参保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应在缴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含)前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或通过社保网上银行自主缴费。
因企业缴费结算账户在企业成功申报时存款不足、账户冻结、账户注销、账号错误、单位名称变更后未更改或重新签订扣款协议、未成功申报、已成功申报但申报时间晚于网上扣款截止时间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期扣款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企业负责。
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医保业务
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涉及哪些业务?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具体包括:参保单位与医疗和生育保险有关的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缴费、补缴和退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医保年限确认和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个人账户金发放等业务。
济南市医保业务经办模式分为互联网服务系统和经办窗口两种办理渠道,10月12日起已开始为济南市医保参保人提供服务。济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医保参保单位可以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jinan.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中,点击“单位服务”按钮(也可直接点击飘窗“医疗保险单位网上申报”),进入济南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保险费补缴、网上主动缴费、在职职工信息维护,申报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等操作。用户名和密码与原“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一致,无须另行开户注册。
经程序设计开发、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目前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可以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柜台业务服务。目前可在窗口办理的业务有: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缴费、补缴和退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医保年限确认和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个人账户金发放,退休人员增减等。
医保缴费三种方式
参保单位任意选
记者了解到,医保缴费有三种方式,分别为网银缴费、银行代扣代缴、柜台缴费。参保单位可任意选择。
网银缴费:参保单位可以直接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网银支付完成缴费(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的网银缴费功能由于分办首日业务量剧增,导致数据接口服务器响应缓慢,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扩容,预计10月14日后可为参保单位提供服务)。
银行代扣代缴:原参保单位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仍按原渠道代扣代缴;新参保单位可实现银行代扣代缴(需新签代扣代缴协议,先期推荐网银缴费)。
柜台缴费: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在同一办公地址办理征缴业务。
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可办理什么业务?具体有: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保险费补缴、网上主动缴费、在职职工信息维护,申报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等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使用的用户名(参保账号)和密码不变。参保单位在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网上业务,无须另行开户注册,可以直接使用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的账号密码。(韩晓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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