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文要求“简”掉无谓证明 市民不用多跑腿

05.02.2017  05:36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会议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解决市民遭遇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据了解,此次济南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这一大动作,核心有四个关键词,分别是:“晒”、“简”、“优”、“强”。

  晒 “晒”出清单、“晒”出服务指南市、县区、镇(街道)5月前“开晒”

  服务指南包括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地点、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

  对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一并编制公开权力清单,构建上下衔接的政府职能体系。

  方案提出,今年5月前,就将公开市、县区、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等。

  优 优服务、优流程市民办事将可“一号”申请

  推行网上服务。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主要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信息共享。方案明确提出,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推动服务事项、权力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实现市民办事“一号”申请。

  简“简”掉无谓证明、“简”掉繁苛坚持“五个凡是”的原则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或批准文书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部门、系统之间应通过信息查询方式获得,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可以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方式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属于同一事项不同办理环节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强 强理念、强作风确保服务过程受监督可考核

  将通过运用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对公共服务开展评估考核,实现办事群众现场或在线评价,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群众监督。

作者:郭歌   网络编辑: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