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10条新措施落地首日 济南受理200余笔业务

02.06.2019  10:51

    1日,公安交管“放管服”10条新措施如期启动,济南市车管所一上午受理各项业务200余笔,其中有7人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考试,20人持身份证申请异地驾驶证考试报名。

    “我名下有两辆车,有辆车想卖掉,但是车牌号尾号是77,不舍得跟车走,现在就来办理车牌互换。”市民许先生从新举措发布时就开始关注如何“换车牌”,得知1日车管所“不打烊”之后早早就来申请办理业务。

    济南市车管所受理科科长祝芳表示,对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放宽使用原号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今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和许先生一样享受到新举措便利的还有任先生,他之前在烟台已经考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现在回济南工作,还剩科目四,办理异地分科考试后就能在济南考了。”济南市车管所考试科科长王俊钢详细介绍了异地分科考的注意事项,“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由转入地车管所制证归档。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据济南市车管所宣传科副科长刘艳蕾介绍,1日上午,除了异地分科考试、异地申请驾照考试外,还有2人申请了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报名,10笔车辆网上转籍申请,为免检摩托车发放检验合格标志59个,办理抵押登记业务47笔等。

[ 编辑:江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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