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乡低保率达1.61%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974人

30.10.2014  19:20

   中国山东网10月30日讯 (记者 王永春)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济南市城乡低保覆盖率达1.61%,其中城市低保1.5万户、2.5万人;农村低保4.5万户、7.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974人,其中集中4005人、分散1969人,集中供养率67%。

  据介绍,今年1-9月,济南市共对59万人(次)在保对象,近6000名新申请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社保、机动车等信息进行核对,出台了《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居)“两委”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备案人员的范围从民政干部、村(居)“两委”成员扩大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并在济南市平阴县召开了低保长期公开公示现场观摩会。

  据了解,济南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统一了城乡分类施保标准(农村20元提高到50元),并区别于一般的“分户保障”,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成年单身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单人保障”,将乡镇敬老院事业法人登记工作写入了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并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费用,明确由医疗救助资金兜底。同时结合农村幸福院建设,入住农村幸福院的分散供养对象享受集中供养待遇;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困难对象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55%提高到60%。调整临时救助标准,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及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表示,接下来,要把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作为头等大事,围绕“补短板、兜底线、救急难”、“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编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等要求,进一步完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此外,济南还将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底数,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2015年重点救助对象即时结算比例提高到70%,并做好三峡工程外迁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