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警方实行“有奖举报” 最高奖励30万

13.09.2017  15:52

  为了进一步拓展警民联系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辖区违法犯罪,提高群众对于公安工作的认可度,共同创造“法治天桥、平安天桥、和谐天桥”的良好治安秩序,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创新机制开展“有奖举报”活动。2017年9月13日上午,天桥警方举行“有奖举报”启动仪式。济南市公安局巡视员程绍春,天桥区委副书记亓伟,天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强,天桥区各办事处分管书记,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辖区“站区”、“商圈”、“医圈”代表,村居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宜璞等分局领导和分局各单位一把手共计11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天桥警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创新配套具有“天桥特色”的有奖举报工作机制:成立有奖举报中心、研发有奖举报信息系统、组建专办队伍,确保有奖举报与110报警平台同步运行。经过前期在辖区广泛宣传发动以及一个多月的试运行,9月13日,天桥警方正式启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

  为了便于群众参与有奖举报,在启动仪式上,天桥警方对有奖举报线索的范围及种类、举报方式、奖金数额及兑现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有奖举报线索主要针对属于济南天桥警方管辖的下列情形:涉稳涉恐、涉恶涉暴、盗抢诈骗、经济犯罪、网络犯罪、黄赌毒、黑网吧、黑旅馆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防隐患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价值线索。

   举报方式共有四种: 一是电话举报:0531-85915110、0531-85916110;二是微信举报:扫描二维码或者搜索微信公众号“天桥公安”;三是短信举报:17853176110;四是网络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举报时请一并提供相关证据。

   举报线索一经认定和采用,天桥警方将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按照分级标准向举报人发放1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金,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兑现方式共有三种:一是举报人直接领取;二是微信红包;三是微信转帐。

  同时,天桥警方对于谎报线索或者造谣、诽谤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天桥警方面向社会征集具有济南天桥特色的对于举报群众的称谓,并努力将举报线索的热心群众打造成为类似“朝阳群众”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众品牌。欢迎您将喜欢的称谓通过四种举报方式之一发送到天桥公安分局有奖举报中心,天桥警方将选择支持率最高的称谓并对外公布。(记者 李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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