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08.01.2015  12:32

        摘    要:我市将加强道路交通、矿山、消防、民爆、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领域专项治理,继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事故隐患整治,从严查处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继续深化矿山企业整合关闭“攻坚战”,2015年底前,全部关闭5万吨以下地下非煤矿山。

  向社会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5万吨以下地下非煤矿山年底前全关闭多次发生死亡事故国企老总不能领“年终奖”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王彬)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大会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我市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隐患风险评估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及相关台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

  我市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对辖区和行业领域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管。

  我市将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曝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完善并公布举报奖励办法。

  在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方面,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将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载入“黑名单”,在全市主要媒体曝光。

  5万吨以下地下非煤矿山

  年底前全关闭

  我市将加强道路交通、矿山、消防、民爆、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领域专项治理,继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事故隐患整治,从严查处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继续深化矿山企业整合关闭“攻坚战”,2015年底前,全部关闭5万吨以下地下非煤矿山。

  安全事故多发国企老总

  不能领“年终奖”

  我市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生较大(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作者:王彬   网络编辑:白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