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为农村贫困人口送就业、社保政策“大礼包”

04.07.2016  22:57

  《关于全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具体措施》出炉,为我市农村贫困人口送去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大礼包”。济南明确提出,将为农村贫困人口中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费用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支付。

  有残疾证的贫困劳动力想工作?

  政府购买公益岗安排就业

  济南鼓励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中16-60周岁的劳动力(简称“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从今年起,市设立免费培训项目清单,2年内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可每年参加2次。而且,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在市创业大学和县(市)区创业学院参加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

  济南还提出,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劳动力,将由政府购买部分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而且,在贫困农村生态建设中增设的护林员、管理员,以及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中新增的环卫工、保洁员等岗位,也将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托底安置。

  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可领1.2万元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贫困劳动力也将迎来政策利好。此次,济南提出,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将发放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具体措施中还提出,对贫困劳动力在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按普惠性补贴额的2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人6000元,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除此之外,济南还提出,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属于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农村妇女的,可按规定给予2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全额贴息扶持。

  企业在贫困村建“就业扶贫车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有补贴

  据悉,济南将鼓励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优先招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对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含)以上的,将按实际招用毕业生数量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济南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帮助不能或不宜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就业扶贫车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劳动力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

作者:王彬   网络编辑:曹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