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28.11.2014  10:24

蓬莱市发生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后,在进一步落实已有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基础上,济南市教育局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接送学生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加强安全排查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学生开展排查,摸清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备案登记情况,随车人员配备情况,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人资质,日常管理台帐记录是否完备,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是否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的车况是否符合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帐。

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要求主动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的有效监管, 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坚决予以查处;协调乡镇政府联合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所有无证幼儿园办园资质进行清理整顿,对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要逐园签订《接送幼儿车辆安全行车责任书》;应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备案受理工作,与公安交警共同组织辖区接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人和随车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落实常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是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申报登记制度;二是接送学生车辆日常检修制度;三是接送学生车辆核载制度;四是随车人员跟车及收车验车制度;五是恶劣天气条件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制度;六是安全行车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七是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层层建立并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防范上,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济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