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召开全市公证处主任会议

25.03.2015  12:02

 

  3月6日,济南市公证员协会召开全市公证处主任会议。会议着重安排部署了市公证员协会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济南市公证员协会工作思路和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统筹推进全市公证业务发展、质量监督、规范管理、队伍建设、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彰显协会管理职能作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让公证行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平安济南、法治济南进程中谋求新作为、实现新跨越,为济南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党中央依法治国根本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为本市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二是立足公证根本,狠抓质量建设。良好的公证质量一直是公证行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要求。今年继续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坚决杜绝错证、假证,确保市检、省检公证文书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把“三零”作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硬指标贯穿于公证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服务民生始终是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下气力做好传统的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要切实把服务民生、预防矛盾纠纷的公证事项做好、做细、做扎实。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证社会形象。要加大公证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公证工作在为党委、政府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公证行业关注和服务民生的社会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把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协会着重加强与《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带头开展宣传活动。每个公证处年内要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上至少发表2篇稿件。五是紧跟改革步伐,增强公证事业活力。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济南公证工作实际,适时实施并稳妥地进行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交流与沟通,力争他们在公证改革上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确保公证机构在分类上符合上级要求,机构设置上符合济南实际,人员配备上适合业务发展,业务领域上满足社会和人民需要,执业区域上突出济南特色。六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公证行业整体素质。一要加大力度发展公证员队伍,从社会上招聘有司法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各公证处,力争年内消灭3人处,全市执业公证员有新的增长。二要圆满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外,4月份举办新任公证员培训班,并将泉城公证处作为全市新任公证员培训基地。5月、10月份分两期举办全市公证员培训班,将济南都市圈莱芜市等地市的公证员纳入济南的培训。三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计划分两期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证处主任、优秀公证员到高等学府进行培训。四要下大力气抓好“素质强处”计划的落实,积极争创学习型公证处、争当学习型公证员活动。把“素质强处”计划作为培养锻炼和发现人才的平台,纳入公证员年度考核和奖励体系,使每位公证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1篇论文、2篇案例、3篇信息任务。七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对协会的领导。一要加强协会党委建设。建立党委理论学习、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凡事重大问题、大额开支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决定,防止临时动议和个人说了算。二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进一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公证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要针对新的形势,不断扩大公证队伍中的党员数量。根据招聘公证员逐年递增的实际,按照积积、慎重的原则,适时发展党员,并在协会党员队伍中积极开展争当“党员先锋岗”活动。八是抓典树标,弘扬行业的正能量。为进一部激发公证机构、全体公证员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学有榜样、赶有先进,市公证员协会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将组织评选年度“优秀公证员”、“十佳优秀公证员”、“十佳公证质量标兵”、“十佳办案能手”等活动,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公证工作全面发展。 会议还成立了全市公证员协会三个工作委员会,一是业务指导与教育培训委员会:二是投诉处理与奖励惩戒委员会;三是权益保障与会员福利委员会。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永浩到会并讲话,主要针对全市公证员就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证质量、拓展公证业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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