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3.10.2015  09:44

 

      今年以来,济南市司法局以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是夯实基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网络。将人民调解纳入公共法律服务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18件实事之一,打造市县乡村四级矛盾调解化解中心。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县(市、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进入调解员队伍,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明显提升。
      二是拓宽领域,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成立济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基层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在济南电视台建立“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派出所设立社会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物业、环保、婚姻家庭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有力加强了各行业、各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参与依法解决“三联彩石山庄”案件。调配4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三联彩石山庄”案件依法处置,制定《彩石山庄案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及流程》等规定,启用快速调解程序,制作了“一表两簿两书”等 17种文书模板,开通“网络视频调解”,提高了工作效能。目前,调解工作已基本结束,除个别不符合调解条件的购房户外,已完成2076户的调解工作,依法兑现购房款13亿多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创新模式,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深入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创新,创立了一批具有济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措施。平阴县充分整合资源,成立县级联调中心、乡镇“调解超市”、村级“一单式”调解工作法;槐荫区建立了“暖心驿站—韩文花人民调解室”“化雨春风—老甘人民调解室”等一系列不同风格、不同侧重内容的个性化品牌人民调解室;历城、天桥、商河等地村(居)调解组织与群众“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警务室实现衔接,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扩大了人民调解覆盖面。
      五是加强领导,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市政府每三年对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奖励一次,市综治委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推动各类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健全公调对接、交调对接、访调对接、医调对接等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定分止争的作用,实现案结事了。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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