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各学校放假前工作井然有序

05.02.2015  12:09

临近寒假,济南市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二是合理安排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察、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切实做好假期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寒假开始前,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实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触电、传染病、燃放烟花爆竹、冰上安全事故及传销和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是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防止“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和有害气功、迷信活动等利用寒假毒害青少年一代,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济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