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提前半年交出农村危房改造“双百”答卷

30.12.2016  20:3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2012-2015年,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作为解决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资金配套和使用管理,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累计投入各级补助资金约1.5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460万元,省级资金389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240万元,县乡配套及社会资金2500万元,共改造农村危房7913户,2万多贫困群众入住新居,全面完成了我市“十二五”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16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350户,要求12月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根据这一任务目标,为让农村贫困危房户早日住上安全舒适的新居,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危房改造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早谋划、早动手,今年一开春便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截止12月底,济南市2016年23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半年全部完成,其中1777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超额完成1746户的年度任务计划,并将农户信息全部录入国家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系统。

   “六个到位”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了由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市城乡建设委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任务分解、政策宣讲、补助对象确定、资金使用管理及纪检监督和审计等,各县(市)区也健全了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

   二是科学规划到位。严格落实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具有济南特色的农村危房改造新路子。

   三是资金保障到位。对争取的中央、省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发放给农户。市、县财政专门安排了工作经费,并按照分类尽可能提高贫困危改户的补助标准,最高达到3.2万元,有的困难群众不用自己出钱就能完成危房改造。

   四是督查考核到位。制定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了7道程序,坚持两级公示、自主改造、联合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的操作流程。工作中实行进度月报、督查通报、责任状、乡村干部帮户、责任追究等推进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县(市)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现场专项督导检查,半年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年终组织巡回抽检考核。

   五是指导监督到位。指导督促县(市)区住建委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达标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确保让农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舒心房。

   六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网络等媒体,在《济南日报》开辟了危房改造专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积极宣传典型亮点,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确保中央和省市的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学军  蒲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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