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购凉水杯炸裂烫伤获赔1.2万元

15.10.2015  16:40

   中国山东网10月15日讯 (记者董理 通讯员 张春霞 周灵)今年9月,济南市民苏女士在槐荫区某商场购买了一个玻璃凉水杯,在家倒热水时水杯炸裂,大腿被烫伤,向商家索赔未果后诉至12345服务热线,后经槐荫区市场监管局从中调解,最终获赔1.2万元。

  9月下旬,苏女士在济南市槐荫区某商场花17元购买了一个1.4升的大肚玻璃凉水杯。回家后烧了开水往凉水杯里倒时,水杯“嘣”的一声炸裂,飞溅的开水将其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三级烫伤,并住院治疗。苏女士认为是商场所售商品有问题,出院后,多次找商场要求处理此事,并提出2万元赔偿要求。但是商场认为是其操作不当造成的拒绝赔偿,一直没有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苏女士无奈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据经销商介绍,苏女士购买的凉水杯属易碎商品,只是普通的玻璃杯,产品使用说明上标注:该水具可以抵御60度的温差变化,一般温度在30度左右时是可以放心安全使用,在寒冷的冬天,可先将水具的内侧预热后使用。购买时,商场销售人员没有将使用方法告知苏女士,而苏女士因急于使用,也没有看说明书,才酿成不良后果。最后经过工作人员从中耐心调解,鉴于因双方都存在过错,最终经销商一次性赔偿苏女士1.2万元,使问题得到解决。

  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既要选择耐热玻璃(高硼硅)材质,抗温差骤变度高的,或者选用不锈钢、陶瓷材质的,不易爆裂;同时也要严格商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