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7.11.2015  15:03

11月24日,济南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标志着济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创建5年来,全市共投入创建资金140亿元,新造林108万亩,新建城市绿地2226万平方米,建设绿色通道2855公里,建设河道景观带328公里,新建和晋升市级以上森林公园23处、湿地公园17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2%,人均公园绿地11.3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独居济南特色的“山、泉、湖、河、城”与森林相融一体的国家森林城市已初具规模。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森林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济南市将以“国家森林城市”授牌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森林布局,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培育生态与森林文化,提高城市生态承载力,增强城市生态竞争力,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持续改善,积极构建山泉湖河城林融合、生态宜居的森林城市,让广大市民共享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