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28.02.2016  11:20

  今天上午,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签约仪式在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举行,标志着我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我市扶持中小微企业的一次创新举措,将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单户企业贷款额3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25%。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旨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据悉,济南市风险补偿资金由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在合作银行设立专户管理和运营,合作银行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服务中心把银行的信贷政策、投放重点和基本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到小微企业,同时,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考察等工作,择优把符合产业政策的好企业推荐给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服务中心窗口进行风险补偿资金业务的咨询和办理。

  另外,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已建立起普惠金融、票据融资、资产(债务)重组、供应链金融、转贷过桥融资等五大特色融资服务平台,长期为企业提供各种金融咨询服务,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