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济南户籍老人办理"居住证"也可免费乘公交

07.01.2015  13:56

   中国山东网1月7日讯 (记者 王永春)去年12月12日,济南市老龄办联合交通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免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政策,优待范围为“具有本市户口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实行老年人乘车优待只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线路。

  《通知》下发后,有市民向中国山东网反映,非济南户籍老人不能在济南市享受该项优待。

  6日,济南市老龄办联合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对优待范围做了解释,优待范围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由市公安部门核发《居住证》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也就是说,即便是非济南户籍,只要年满65周岁,且在济南市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便可享受市内公交免费。

  据了解,65至69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须按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原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的免费乘车卡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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