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遭转租4年还没影 官司胜诉却卡在执行难

24.11.2014  18:58

  济南联通公司最近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儿:4年前,它将公司名下一处房产出租,只收回了一年租金,起诉到法院,要求收回房产,虽然胜诉,但至今没有收回。

  济南联通公司

  房子出租后即被转租,如今已4年

  2010年6月,济南联通公司将其职工食堂煤气站的门面房和仓储房,共计约75平方米出租给田某,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当时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约定:“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然而一个月之后的2010年8月10日,田某又与第三人马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该房产转租给马某做餐饮经营,转租合同期限至2013年8月9日,共计3年。联通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10年9月28日向田某发出书面通知,以违反合同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限7天内腾空房屋交还。

  2010年10月14日,联通公司又向田某发出律师函,田某还签字确认。然而一直到今年,该处房产一直被用作餐饮经营,联通公司也没有收回来,4年来,它只得到了一年租金58269元。于是,联通公司将田某、第三人马某起诉到了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要求归还房屋,交付租金、承担费用等。

  第三人马某

  与田某签订了合同,却遭停水停电

  在法庭上,田某称,联通公司租金请求已经超过“延付或者拒付租金”一年的诉讼时效,应该驳回请求。马某则称,虽然联通公司与田某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不能转租,但合同仅对双方而言,并不指向第三人,而且他与联通公司不存在房屋租赁关系,也没签过合同。

  马某认为,他没有一直非法占据涉案房屋,因为他已经与田某签订了合同,且已将房租38000元交给田某,是合法有效的。另外他与田某签完合同才10多天,联通公司就把水电全部停了,4年多来,供水时间总共才6天,供电时间总共才12天。

  “问题的关键是,我已经将水电押金2000元交给田某。”马某说,停水停电导致他不能正常经营,连自己的生活也无法运转,至今联通公司也没给提供水电,多次协调也被拒绝,他只能自己从别处打水,自己购买发电机发电,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他还想要赔偿。

  市中法院

  两次判决,均要求归还联通房产

  市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济南联通公司与田某签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因合同中有约定,未经联通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因此田某无权转租,这也意味着,田某与马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至于联通公司要求第三人马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马某并非租赁合同的相对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在今年1月份做出判决,田某、第三人马某自判决生效起30日内将房产腾空,交还给联通公司,田某支付剩余的房屋占用费,每年62269元。然而,田某不服该判决,今年5月份又上诉到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通公司与马某一起成为被上诉人。

  马某在法庭上称,他承租房屋后,房屋一直不具备使用条件,致无法正常经营,他曾多次找田某,要求与联通公司就断水断电等问题进行协调,但均未果,田某已经严重违约,应赔偿他经济损失。最后,济南市中院审理后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并特别提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涉案房产

  4年了仍用作餐饮,至今未被收回

  “虽然两次法院判决,均判决我们可以收回房产,但至今未能收回。”济南联通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相关负责人韩先生说,今年7月份,他们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判决的函,法院也出具了受理执行案件的通知书,但至今未能执行。

据介绍,涉案房产地处济南联通枢纽楼下,是省内重要的通信枢纽,承担着省际、省内通信干线的长途传输任务,以及全盛全市本地交换网、传输网的网络管理和网络 监控工作。济南联通公司担心,涉案房产做餐饮,柴油发电机在发电,煤气罐在使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很严重,他们希望市中法院能尽快执行。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主要针 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 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 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