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增一家职工医保门规鉴定医疗机构

02.03.2015  22:35

   中国山东网3月2日讯 (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正式成为职工医保门规鉴定医疗机构,自3月9日起,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三种门规病种申请和查体鉴定工作改为由该院独立承担。

  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自行到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提出上述三种病种的门规申请。申请受理时间定为每月前三周的周五上午8:00~11:3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申请地点为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门诊第六诊室。

  据了解,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打破了原有的必须由单位代为申请的工作模式。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只需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公民身份证、与申请病种有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向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提出以上三种门规病种鉴定申请,现场填写《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医保部门确认申请资格后将安排申请人进行查体鉴定。

  查体鉴定时,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诊室进行初审。如申请人所提供的病历资料不完整,需做进一步检查确认的,所做的检查项目由济南市传染病 医院 按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申请人可用现金或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金支付相关查体费用。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传染病 医院 受理“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三种门规病种的申请在今后将形成常态,每月都会受理申请,不必赶在本月扎堆申请。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可提前拨打市传染病 医院 的服务电话87935971-8112或87935971-8193预约申请时间。同时,申请人亦可于查体次月中旬左右拨打上述服务电话查询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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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的查体注意事项

  需做抽血检查的参保人查体当日晨应空腹;申请门规病种待遇时提供的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原件、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在其他 医院 查体的病理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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