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淘汰改造燃煤锅炉见成效 每年减排二氧化硫3831吨

21.10.2016  00:03

  济南市今年10月底前,应完成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提前1个月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中国山东网10月20日讯   (见习记者 刘自锐)   建成区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济南市今年10月底前,应完成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提前1个月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当前,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排名中还比较滞后,大气环境质量形势非常严峻,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人们的“心头之患”。在济南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来源中,燃煤占29%,处在第一位。

  制定落实锅炉淘汰(改造)优惠政策

  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说,济南对按时限要求完成淘汰(改造)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10万元补贴,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5万元奖励。

  同时,济南对列入淘汰(改造)计划范围的,参加集中供暖的企事业单位配套费减半收缴;采用煤改气的企事业单位免缴燃气配套费,部队单位免缴集中供热配套费。对济南市列入淘汰(改造)范围的单位,所涉及“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暂不收取基本电费。采用“煤改气”的,燃气价格统一执行2.6元/立方米。

  此外,济南对列入锅炉淘汰(改造)计划、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有困难的单位,确定可先行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实行集中供暖,3年内完成所涉及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

  强力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高立文指出,济南市财政局2016年一次性列支1.5亿元,对80台、1169蒸吨燃煤锅炉进行补贴,对66台、764蒸吨进行奖励。济南市市政公用局承担全市28台、735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采暖运行结束后,利用不到2月的时间就完成25台锅炉拆除工作。

  济南新建的燃气锅炉全部配备了进口的低氮燃烧器,设计氮氧化物排放<30mg/Nm3,远远低于现行省定标准燃气锅炉氮氧化物250mg/Nm3的标准,大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强度。另外,济南市政公用局还积极配合各区,通过接入集中供暖替代其他13处25台、328蒸吨燃煤锅炉。

  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取得综合效益

  据了解,济南市在已完成淘汰(改造)的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中,其中加入集中供热40台、803蒸吨,煤改气68台、909蒸吨,煤改电15台、202蒸吨,生物质锅炉替代7台、88蒸吨,直接关停1台、10蒸吨。经初步测算,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3831吨,氮氧化物1954吨,烟(粉)尘1275吨,分别占市内五区(除长清区)和高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5.3%、6.1%和2.22%,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环境效益将不断显现。

  同时,济南优化了能源结构。由单纯燃煤,改为气、煤、电等多种能源共用,优化了能源结构。从目前淘汰(改造)的数量推算,预计每年可削减燃煤消耗65.3万吨。济南对供暖管道、燃气管线的铺设和改造升级,优化了全市供热、供气管网,扩大了供热、供气范围,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济南淘汰小吨位燃煤锅炉,采用大吨位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进行集中供暖,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建筑面积进一步扩大,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作者:刘自锐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