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省体现“球场盗贼” 因不识货8万元物品卖2000多

31.12.2015  21:38

监控记录“球场窃贼”作案过程

犯罪嫌疑人得手后离开球场

齐鲁网 济南12月31日讯 (记者 扈枫) 近日,济南省体足球场出现了一名“球场盗贼”,他趁别人踢球的时候,将放在球场边上的财物偷偷“顺走”。从9月份至今,已经先后作案3起,正当他准备再次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据市中区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副所长王玉珍介绍,嫌疑人赵某今年29岁,是济宁曲阜人,他也是一名足球爱好者。今年9月3日,赵某又来到省体足球场,在进场的时候,意外看到了有个骑摩托车来踢球的市民,走的时候并未锁车,而是拔了钥匙随手放到了外套口袋里。

由于手头拮据,又“恰逢良机”,赵某就一直跟着这名市民走进球场,由于他是第一次偷东西,一直转悠了40分钟才小心翼翼的拿走对方外套,偷走车钥匙后立刻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据了解,赵某当晚并没有急着离开济南,而是找了个旅馆睡了一觉后,第二天才骑着摩托车返回了济宁老家。

失主发现摩托车失窃后,立即向派出所报警,据失主介绍,他的这辆摩托车是意大利的进口车,价值2万7千多元。除了摩托车本身外,车上还放着大约价值5万多元的玉石、一个LV包、一部苹果手机和一部ipad,总价值在8、9万元左右。

偷走东西“不识货” 价值8万元物品总共卖了2000多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29日在省体足球场将准备作案的赵某抓获。王玉珍告诉记者,民警抓获赵某的时候是他在省体第四次作案。在9月3日首次作案后,赵某又曾来过球场两次。第一次盗窃了一部苹果手机和1000多元钱,10月底又偷了一个包,里面有手机、现金和运动服等财物。根据监控显示,赵某的盗窃行动也一次比一次娴熟,第一次用了40分钟,而到最后一次则仅用了1分多钟。

据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他上学的时候是校队球员,很喜欢踢球。之前一直在济南当厨师,但后来由于餐厅发不下来工资,他就提出了辞职,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第一次所盗的赃物,因为自己“不懂行”,进口摩托车仅卖了900元,而玉石也只卖了10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