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确定每周四为“无会日”

10.04.2015  10:54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把每周四定为全市“无会日”,不安排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各部门名义举行的全市性会议或活动,确实需要召开紧急会议的,须报经市委批准。

  不仅把每周四定为全市“无会日”,济南还提出,市委常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如遇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设‘无会日’不仅可以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现象,也给了大家更多‘抓落实、干实事’的时间。”市政府一工作人员表示。

  此前,济南已有区县一级“试水”设立“无会日”。据报道,从去年5月底开始,槐荫区政府便将每周三、周四定为“无会日”,在“无会日”期间,除特殊情况,槐荫区政府原则上不安排全区性、综合性会议。而在省内,滨州还将每年的4月份和8月份定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月”,并提出在“无会月”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设定“无会日”的城市还有不少。在2012年年底,南昌市委发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实行‘无会日’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周四一般不召开大型集中性会议”。去年,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也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无会日”制度,其“无会日”确定为每周的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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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规范领导班子建设,济南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探索实行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研究探索重要决策终身负责的相关制度。而且,班子成员之间平时要及时提醒、打招呼,营造班子内部讲真话、做诤友的氛围。

  济南还将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及时调整清理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干部。深入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利用公权公款为私誉埋单、“逐名腐败”等专项整治。

作者:赵云龙   网络编辑: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