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细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19.01.2017  16:03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赵小明济南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近日出台《济南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完善监管内容、充实监管队伍、理顺运行机制3方面着手,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大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梳理、补充污染源清单,完善网格化监管内容。在山东省环保厅开展的全省污染源清单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指导各县区对清单和调查表进行进一步完善并保持动态更新,摸清各类污染源底数,建立、完善网格污染源清单。各级网格要建立一体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建设模式,建设经费由各级网格根据各自规模分级负责。

  《通知》强调,要加快组建网格化监管队伍,充实人员力量。尽快落实市、县区、镇街三级监管中心组织编制,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加强对三、四级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培训,增强基层网格员工作能力。

  《通知》要求,要理顺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机制。各县区聘用的网格员归镇街环保机构统一管理使用,薪酬由县区财政承担,主要工作职能目前以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巡查为重点,做好日常监管、检查等工作,及时填写监管台账。市、县区二级对网格员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网格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进行定期培训,增强网格员的法律、责任和服务意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