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城区今年将限行 小区仿佛置身停车场

17.03.2015  15:32

  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停放车辆等相关配套却比较滞后,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人与车的空间矛盾越发凸显。道路、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单纯以“小汽车思维”挖潜空间的利用率,规划更多的地下停车位或多层停车位,都不是能解决停车位缺乏问题的根本方式,反而可能起到“抱薪救火”的作用。因此,除了整体城市规划、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以外,停车管理的统一规范显得十分重要。

  近来,省城有车族在高峰时段到大型商场周边、居民区、医院学校附近时,时常因找不到停车位叫苦不迭。是因为“车位不足”、“管理约束疲软”吗?记者调查发现,不断刷新的小汽车增量纪录,或许是“停车难”痼疾的真实原因。与此相关的另一方面是,汽车保有量增大,甚至间接造成城市的可利用空间不足。

   人与车的空间矛盾

  3月13日下班后,济南市民李女士驾车在泉城路一家大型商场附近徘徊近一小时,因找不到地下停车场而着急。

  “现在很多车都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迫使非机动车骑到马路中间来,大小事故频发,坐公交车都没安全感,何况骑车的市民。”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在山师东路采访时发现,道路两侧已划好统一编号的道路临时车位,而非机动车车道却没有明显标示,一些自行车、电动车在汽车的缝隙间穿梭。很多寻找车位的私家车占用了快车道低速行驶,为了观望,这些私家车时不时踩下刹车,让跟在其后面的车主“路怒”不已。

  “别看这路上多出了200多个停车位,但以前怎样‘一位难求’现在还是怎样,划再多也不够停。你现在看到的还算是正常情况,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别说停车位了,连这马路中央都能变成停车场。”一位在山师东路路边经营奶茶铺的老板告诉记者。

  同样,在一些住户密集的住宅小区,往日的整洁有序、道路畅通也是好景不再,活动空间被挤占问题日渐严重。

  在领秀城社区,一些居民发现,现在进入小区就好像置身在一个拥挤的停车场。这个小区的辅路上,一辆挨一辆的小汽车占用了行车道外加整条人行道;市政花坛的拐角处、甚至人行道上的两棵大树之间,也都变成了停车位,有的车甚至停到了绿化带的草地上;个别私家车车主,把车停在道路中间,其他车辆的有效拐弯轴距受到影响,不得不绕道行走。

   汽车保有量“绝对”过剩

  交通统计中,每千人小汽车拥有率是一项重要指标。其中千人小汽车拥有率低于100辆为拥堵低风险,拥有率为100—180辆为拥堵中风险,180辆以上为拥堵高风险。

  那么,济南市的机动车拥有率是什么情况?

  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济南市常住人口680万,按照以往增量计算,目前济南市人口约在700万左右。也就是说,按照汽车保有量156万辆计算,济南市平均每千人汽车拥有量为200辆,已经超过拥堵高风险的警戒线。

  2014年济南市新增机动车228918辆,即平均每天济南市新增机动车627辆。按照一辆车需要长5米、宽3米总计15平方米的停车位计算,济南每天新增机动车需要的停车面积达到9000多平方米,比半个泉城广场还要大。

  造成停车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机动车数量和所占空间比例绝对超标。机动车“任性”发展,其数量超过适度标准,带来的肯定是交通拥挤、停车难、环境污染等问题。

  除此之外,机动车尤其是小汽车的自由发展导致其在城市空间中无孔不入,非小汽车出行人群生活空间也受到日益严重的影响。现在许多居民的切身体验是,以往居民活动空间,现在被新增的机动车辆占满。

  这一点,在济南市一家省直单位宿舍区内居住的李女士深有体会。她指着楼下原本

  的篮球场对记者说,“这里以前是个居民体育活动的空间,现在停满了机动车,别说要在空地上打篮球,就连想拿着马扎在楼下纳凉都没有地方。”更有甚者,一些小区内的绿化用地、应急设施和消防通道也被车辆挤占。

  车辆“绝对多了”,那么交通设施供给的保障又是如何呢?根据北京市的调查,该市现存机动车只有50%有停车位。同样,济南市停车泊位的数字也存在相对不足。究其原因,小汽车数量和使用率超过合理范围,并仍在增加。部分车辆没地方可停,只好停在不该停的地方,停车难和乱停乱放车辆现象与日俱增。

   城市规划应避免“汽车思维”

  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告诉记者,城市停车位至少分为三类,道路内停车位;配建停车场(位),包括居民区、商场、商务办公区、学校、医院等根据规范要求配建的自用停车场;以及对周边开放、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位)。目前,济南市的配建停车位和公共停车位都趋于饱和,道路内停车位的使用和规划逐渐多了起来。

  无论是停车场内还是路面停车的管理散乱差现象,不仅容易引起不公平,激发矛盾,还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甚至造成城市吸引力的降低。

  “道路、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单纯以‘小汽车思维’挖潜空间的利用率,规划更多的地下停车位或多层停车位,都不是能解决停车位缺乏问题的根本方式,反而可能起到‘抱薪救火’的作用。”张汝华说。

  近日,在济南市燕山小区附近的燕山学校操场路面就新建了地下停车场,用以解决老旧小区路面停车难的矛盾。

  采访中,一位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在这个位置建立停车场确实方便了有车族,可是停车场对学校的教学活动的安全以及汽车尾气、油污污染对学生身体的影响却少有人管。”

  究竟该如何科学规划使用和管理城市停车位呢?

  专家认为,如果管理者不希望太多小汽车进入古城区,城市商业、旅游资源密集“核心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应受到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停车,并提升有限车位空间的利用率,他们可以采取减少上述区域内的车位划定,并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的方式来缓解机动车与人员的空间使用矛盾问题。

  张汝华认为,停车服务不是纯公益性服务,离开价格调节的经济方式,就体现不了服务的价值,有停车需求的人群也享受不到公平的服务。虽然大家对价格都很敏感,但价格杠杆的使用还是有必要的。使人们在高峰时段、拥堵矛盾集中路段活动期间,尽量缩短停车位使用时间,或在出行时采取公共交通方式。而加收的停车费,则应用于提升停车管理服务,及补贴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长期低价、无序、劣质的停车服务,空间资源却供不应求,更加激化了停车“进不去、出不来”的困境。

  停车难的原因中,还有一些是因为停车管理不规范,或对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造成的,还有待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对乱停放的车辆依照规定加强管理处罚。

  另外,市区一些主干道逐渐取消停车位,以前被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由于加强管理,取消车位地段内并没有造成大的使用矛盾。

  3月5日,在历山路南段及经十纬一路口附近,记者见到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上都安装了高40厘米左右的反光隔离墩,起到采用硬隔离的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并停放的作用。在这几个路段内,电动车、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畅通无阻,但也有少数机动车走到设有隔离墩的路口时想往里驶入,被拦住之后才另走他路。

   停车管理有待统一规范

  记者注意到,在允许机动车停放的非机动车道,车辆驶入其中停放车辆时,必然会减慢速度,而且进出会影响到靠近非机动车道的这条机动

  车道的车速。这样一来,某种程度上就会加剧拥堵。而且,当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寻找车位时,也会影响到电动车和自行车的正常行驶。

  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区主干道本来就是不允许停车的。以前这些主干道上之所以划了停车位,是因为几年前济南道路车流量没有这么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由于这几年机动车保有量猛增,城区主干道已经出现饱和甚至超负荷运行,再在这些主干道上停车,只会使得拥堵现象更加严重,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取缔了这些停车位。

  “道路就是用来通行车辆的,而不是用来停放车辆的。同时还要保证骑自行车出行的市民的路权,还路于民。”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禁停后路面通行能力会提高,交通会更通畅;开车出门的人会考虑停车问题,而目前绿色出行是大势所趋;此外非机动车道禁停也能减少交通事故,让交通更有秩序。

  目前由济南市物价局制订的现行停车收费标准为1小时2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各大商超的地下停车场执行得较为规范外,某些路上临时停车位及占道停车场可以5元随便停。这也帮助个别私家车车主长期不公平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导致停车位流动使用率降低造成停车难。

  据了解,为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济南市政府授权国有独资公司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集团)特许专营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全面负责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

  记者在一份停车公司的相关文件上看到,济南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公司收取的是“公共资源占用费”,该项费用名目依据是2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下列内容: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各区停车公司收取的道路停车泊位费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为市财政非税收入,停车费的缴纳体现了道路泊位的公共性,个别车主使用必须缴纳相应的合理代价。停车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统一分配,专项用于全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

  停车公司系由市、区政府批准成立,财政出资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济南停车集团由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投融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市停车办负责业务指导。各区和高新区的停车公司由济南停车集团和各区财政共同出资组建,具体负责各行政辖区内公共停车资源(主要是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

  市民对停车公司看法不一,有人赞成,也有人提出异议。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停车集团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坚决杜绝侵占、挪用等行为,停车集团收取的停车费将全额上缴财政。

  在以泉水闻名天下的济南市,人们更希望身边是怡人的风光、清新的空气、舒适的休闲环境等,这些都可以通过规划管理好公共空间来进一步实现,但首先需要我们迈好管理机动车活动、停放的空间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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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老城区今年将限行 小货车早晚高峰将禁入二环

  目前,济南市在机动车管理方面采取“限制使用而不限制拥有”的政策,市区内机动车限行政策也初现端倪。3月5日,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济南老城区(护城河以内道路)将对非驻区车辆说“不”的消息,这将意味着市民只能通过公交或慢行方式进入该区域。

  另外,在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两个时间段还将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进入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介绍,济南将在老城区(护城河以内道路)打造“慢生活街区”,这一区域内以公交、慢行为主要交通方式,对非驻区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市民只能通过公交或慢行方式进入。该区域内还将逐步取消停车泊位。这也意味着,护城河以内区域的道路将对非驻区车辆坚决说“NO”。

  啥是非驻区车辆?“就是不在这个驻区工作和生活、特别是生活,你在这个地方(开车)不是一个刚性的需求,就不能再开车进来(这一区域)了。”曹凤阳说,济南将通过对机动车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使用交通卡口等手段来实现这一限行措施,限行措施“今年将一步一步地推出”。

  不仅如此,济南还将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对市区内拥堵较为严重的景区、购物中心周边,根据拥堵情况逐步取缔公共停车泊位,适当减少配建停车场供给。这项工作将在研究成熟后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5日晚的元宵节灯会,趵突泉周边的停车泊位就一律取消,根据交通流量实行交通管制,只允许公交车通行,减少私家车聚集。

  今后,济南“汽车占用自行车道等停靠”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济南将“稳步推进取缔占用慢行道路停车等路内停车措施”,从停车管理方面来限制、调节小汽车的交通需求。

  济南的车辆限行措施不仅分区域设定,还分车型。“将进一步限制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的通行,护城河以内的道路24小时禁行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二环路以内的道路和高架路可能在早、晚高峰禁行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曹凤阳说。

  在具体层面,济南将研究发布新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其中对于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将禁止其进入北至明湖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东至黑虎泉北路以内区域道路及城市高架路通行。不仅如此,还将在每天的7时至9时、16时至19时这早、晚两个高峰期内,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进入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限行措施已初定,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车辆分区域、分时段、分车型限行的措施啥时开始实行?据了解,上述措施会在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后推出实施。(□戚加绚 吴荣欣 整理)(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