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推“只租不售”住宅用地 位于高新区孙村片区

14.01.2018  11:01

  新年伊始,济南土地市场就接连放出多宗土地。昨天,2018年后首批居住用地孙村片区中烟南侧地块4宗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出炉。值得注意的是,一地块要求开发商拿地建住宅商品房后,需自持70年产权,只租不卖,这也是济南首宗租赁住房用地。

  高新区又添48班小学 15班幼托

  1月3日,2018年济南第一次推地,高新区孙村片区推出的中烟南侧放出4宗低密度居住用地,土地总面积逾21万平方米,约323亩。这也是孙村被定位为次中心后第一次推出居住用地。由于周围有法因数控、浪潮、积成电子、中车济南高新产业园等企业,东距彩虹湖不远,与东部奥特莱斯也不远,因此被称为是孙村片区最好的位置。

  昨天,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出炉。根据挂牌出让要求,一并出让的多宗土地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关系。为打造片区整体居住环境,四宗居住用地须一并出让,不允许联合竞买。供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建设完毕。

  为完善片区居住环境,土地竞得人须配建一处公园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高新区管委会,由高新区城管局负责监督实施。须承诺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 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并就近搭配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搭配的公共停车场(库)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辖区街道办事处。此外,出资建设孙村片区中烟南侧地块15班幼托,建设费用约5300 万元;出资建设孙村片区中烟南侧地块48班小学,建设费用约23000 万元,均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监督实施。

  首宗“只租不售”住房用地推出

  挂牌出让文件公布后,A-2地块的出让要求最为引人注意,开发商需自持70年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只租不售”,这也是济南首宗租赁住房用地。

  挂牌文件中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规定,土地竞得人在A-2 地块内建设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户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一次签订租赁协议不超过五年。上述租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24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24 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在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大背景下,此前,全国一些城市已经拍出“只租不售”地块,尝试通过土地端的调控来弥补租赁市场产品的不足。例如,北京、上海等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还增加了房企自持商品房作为租赁房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版租赁新政已完成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在租赁房源破题上,相关部门提出在土地招拍挂时,在最高限价之上竞公共租赁房源;再就是研究将此前土拍“攒”下的政府储备性安置房转化为租赁房源,以便多渠道增加供给。两家企业也入围山东首批住房租赁国企名单,将负责租赁房源的开发和运营。与此同时,还将研究对“新济南人”如何提供住房保障,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覆盖范围,把来济务工人员、新入职大学生纳入保障。

  另一地块住宅优先售给职工

  除此之外,此次挂牌的土地中A-1地块也颇有特点,一宗近95亩的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根据要求,商品房优先售给高新东区企业职工,销售价格按政府指导价,且五年内不得涨价。

  文件要求,为实现高新东区职住平衡,满足驻区职工生活需要,土地竞得人在A-1地块内建设的全部住宅商品房,优先销售给高新东区企业职工,户型不大于140平方米,销售价格按预售时市建委备案的孙村片区控规范围内的政府指导价,且五年内不得涨价,五年后,上述商品房如有剩余房源,方可对社会销售。与A-1地块相似,购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24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24 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记者注意到,由于此次土地挂牌出让对拿地房企要求较高,因此文件中也对竞买人资格明确作出要求。为避免因竞买人实力不足,形成烂尾工程,带来社会稳定隐患,要求竞买人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10亿元以上,净资产20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40%。

作者:史尚静   网络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