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三抓”规范执法主体

19.10.2016  12:39

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年”活动中,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坚持执法抓规范,规范抓主体,强化理念、监督、能力等方面的措施,以执法主体的规范推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实现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的提高。

抓理念,把规范执法意识植根到每名民警心中

执法能否规范,根源在主体,关键在意识。为此,分局从局党委委员到中层骨干,将执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制大队执法主体建设汇报,确立了“工作比执法、执法比质量”的观念,把民警的执法质量作为衡量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准,办案数量与执法质量并重,以执法观念的转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全警教育层面,分局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从现实教育上下功夫,利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分析执法得失,总结经验教训,以此启迪民警思想,把规范执法理念植根到每名民警心中。

同时,他们坚持执法教育日常化,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执法理念灌输,对每个执法过程、每个执法动作进行规范,从思想上打牢民警的执法基础。

抓监督,多渠道、多层面的监督体系整改执法问题

分局在加强外部监督的同时,把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着力点,建立了多渠道、多层面的监督体系。

他们动态开展视频执法巡查,法制大队利用案管中心的高清监控系统,对各执法单位的办案场所管理使用、非执法主体参与问案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推进局党委视频巡查常态化,局党委定期到分局案管中心随机抽查各办案单位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纠正办案民警警容风纪、执法用语、执法程序等不规范现象,对落实不到位而引发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他们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措施,局领导定期召集案件评查剖析会,对法制大队随机抽取的卷宗集中进行评查,法制案审民警严格按照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等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地评查,并予以评分。对民警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记载,每月对各单位以及每位民警办理的案件按办案数量和案件质量分别进行排名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考评以及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为保证执法质量考评日常化、动态化,分局实行网上办案“一案一评一通报”,把每个单位、每起案件、每名民警的执法情况在全局公开,使民警与民警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形成“看、比、超”的办案氛围。

他们建立健全执法质量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充分调动民警追求执法质量的积极性和执法办案的积极性;通过责任追究,增强执法民警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

抓能力,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效率

分局在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执法素质和执法效率上实行了三种模式。

一是全警普训模式。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教育的同时,立足执法实践,突出阶段特点,定期举办执法培训班,由法制大队民警和基层执法骨干担任教官,采取以案释法、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形式,对全体执法民警开展轮流培训,重点讲解常用法律法规,剖析现实执法问题,传授疑难案件办理应对技巧,提高民警实战执法能力。

二是纵线辐射模式。采取法制员轮训制度,定期安排法制员到法制大队跟班学习,参与案件审核、案例剖析和执法考评,熟悉执法办案要求,提高执法指导技能,通过“法制大队——法制员”这条法制辅导线,辐射每个执法实体单位,提高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点对点指导模式。实行网络课堂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在分局公安网主页开辟法制建设栏目,及时上传执法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对民警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难题通过法制在线交流,解疑释惑,对执法主体实行点对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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