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全民健身事业大踏步向前

03.12.2014  12:08

  2014年是济宁出台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三周年。从《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出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到第23届省运会在济宁成功举办,济宁市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道路上下齐心,推动了济宁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体育场馆“用之于民”

  济宁于2010年成功申办了第23届省运会,从规划体育场馆建设到投入使用,从全民喜迎省运到省运会的成功举办,济宁在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过程中,迈出了重大一步。

  作为第23届省运会的承办城市,济宁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举全市之力为第23届省运会上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第23届省运会在济宁成功举行,让体育回归了本质。济宁市体育局副局长班建新说,“举办省运会,最深远的作用是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以专业带业余,以竞赛带健身,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与大众化的体育活动实现了广泛互动,这是科学的引导群众全民健身,从而推进城市体育文化的建设。”

  目前在各地,赛事场馆利用问题是一个广泛话题,建得起、养不起的事例有很多。而举办省运会,济宁极力规避了这个“圈套”,在场馆设计上优先体现了全民健身功能的需求。场馆在建设之初就将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考虑进去,引导老百姓科学的健身,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通过各种形式为全民健身提供充足的运动场所和健全的健身服务,使一场省运会变成永久的“文体城”。

广场舞跳进“美丽乡村” 

  今年,全国最流行的人物莫过于“广场舞大妈”,自美丽乡村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工作启动后,嘉祥、邹城、汶上等济宁市周边的12个县市区及其主要街道均有了属于自己的健身广场,“广场舞大妈”们成群结队加入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中来。据济宁体育部门统计,全市先后完成了12个县级全民健身广场、150个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实现了县乡两级全覆盖,并有8个县市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建设村居社区健身路径5000余个,覆盖率达到85%。

  目前,以济宁体育中心等场馆建设为核心,完善配套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开放式多功能的体育公园。济宁全市已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逐步实现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均衡布局。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自2011年至今,济宁市连续举办了四届“迎省运济宁全民健身运动会”,由市文明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体育局等组织,共同发起和组织每年一度的“全民健身日”活动,发动各级协会大力开展系列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定期“上演”。同时,济宁市各区各街道纷纷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全民健身展演,将广场舞、健身舞等精彩表演向社会群众展示,传递了健身正能量,带动了更多的人加入到全民健身的队伍中来。济宁市体育局坚持城乡联动,实现城市体育和农村体育均衡发展,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比赛和活动,将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推行。

  紧随第23届省运会之后,济宁市成功举办了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并举办了济宁市首届中学生运动会,将全市全民健身运动推向新的高度。目前,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1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第23届省运会的成功举办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变化,有力促进了全民健身等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乘着省运会的东风,济宁将继续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大力构建全民健身多元化服务体系,以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增强体质为目的,紧紧抓住改善设施、健全组织、开展活动三个关键环节,力争为全省全民健身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