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制度管理机关事务工作

03.08.2015  10:56

  7月24日上午,济宁市体育局召开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市体育局局长董学琛和局党组书记班建新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经与会人员集体讨论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办法》、《济宁市体育局请销假外出报备制度》和《济宁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等三项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对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费、招待费、学习和培训费作了详细要求,同时规范报账流程,确定内审制度。《请销假外出报备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作了细化落实程序,力求全面贯彻市里带薪休假制度,同时全面做好工作和休假安排,避免工作脱节。《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明确代表队、团部、裁判员等人员的交通、差旅、公杂费详细标准,同时对超标人员的各项费用也作了详细规定。

  董学琛指出,管理办法和制度的出台,办公室六易其稿,目的是让大家规范使用各项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厉行节约。市运会各单项竞委会,核定好工作人员数量,人员确定了,经费基数也就能确定下来。

  班建新表示,《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要以组委会名义下发,便于县(市)区代表队掌握报销依据,同时也便于各合格参赛运动员的专项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