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官方连续发声澄清"抢孩子"真相:属民事纠纷

15.06.2016  07:41
  6月12日晚,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济宁发布再次通报兖州警方的调查情况,澄清“抢孩子”的真相,该事件属一起民事纠纷,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警方已针对接处警慢的问题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

  6月8日21时许,兖州和馨家园发生“抢夺儿童”的消息在微信、微博以及论坛、贴吧内疯传。随着官方通报消息的接连发布,事件一波三折,不断发酵。

  6月12日晚,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济宁发布再次通报兖州警方的调查情况称:连日来,经对当事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现场目击者等深入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李某某(汉族,身份证登记信息为新疆,实际居住地为河北承德,后来又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洁工作,已辞职)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仅是与居住在山东省汶上县的母亲发生争执后跑出家门,欲经兖州返回北京。李某某经停兖州期间,情绪未稳,偶遇赵某某、伊某某教育孩子,主动上前说教并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属于一起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