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三个坚持”推进依法治校

29.10.2014  16:07

济宁市兖州区教体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坚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管理方面的作用,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教育,和谐平安校园,和谐平安班级活动;学校均建立和落实了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和文明校园制度,实现了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学校及周边区域性学校安全共育机制,切实优化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济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