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预检

29.06.2015  17:08

6月17日至18日,由省林业厅副厅长辛福智带队的省绿委会预检验收组一行对济宁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进行预检。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建设、市政府副市长田志锋、市政协副主席蒙建华、济宁军分区副司令员杨富强等市领导先后陪同检查。

 

省绿委预检验收组先后实地检查了邹城市、曲阜市、兖州区、任城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祥县和济宁高新区的公园绿地、机关单位、医院学校、企业社区等城区绿化现场和道路绿化、山区绿化、经济林基地建设等国土绿化现场。在18日召开的济宁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汇报暨省级预检反馈会议上,验收组观看了我市创模工作专题汇报片,查看了创模档案材料,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创模工作情况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创城工作高度重视,目标思路明确,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得力,森林资源总量实现明显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创城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验收要求。预检组还对我市创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田志锋代表市政府对验收组的检查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要按照验收组提出的预检意见,进一步查缺补漏,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工作清单,落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我市创城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绿化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新安主持会议,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负责人、林业主管部门、城建部门负责人及曲阜市、邹城市、嘉祥县、金乡县分管负责人、林业局长,市创模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12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加快绿色生态济宁建设的决策以来,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为牵动,以10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载体,创新政策,完善机制,城乡统筹,全力推动,取得良好成效。2013年我市启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以来,全市已完成成片造林72万亩。截至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35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2%;城区绿化覆盖率41.3%、绿地率36.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4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62平方米;城市郊区的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1.2%,平原区森林覆盖率达26.0%,丘陵地区森林覆盖率达32.5%;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31.8%,村屯绿化覆盖率达26.1%;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地率32.9%,次干道绿地率达20.4%,城区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绿地率达36.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达22.6%,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绿地率达40.3%,72.3%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1个,省级绿化模范县4个、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园林城市7个,省级绿化示范村镇217个,市级绿化示范村镇33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