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税局推进依法治税再出新举措

08.01.2015  02:05

  济宁市地税局主动适应依法治税新常态,推进依法治税再出新举措,近日以“济地税发【2015】1号文”的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治税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步出台了针对性强、更易于操作的《执法风险行为及防范要点30条》(简称“30条”),新年伊始明显加快了“法治地税”建设进程。
  一是目标方向实。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和谐,为加快推进“四型地税”建设,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到2020年,税务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得到进一步体现,行政问责工作实现法制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取得重大进展。
  二是办法措施新。从最易发、最关键、最重要、最迫切的事项出发,逐一规范预防,严格监控制约。同步推出“30条”从日常工作和基本业务入手,紧紧围绕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政策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和纳税服务8大执法环节,牢牢把握注销税务登记、多征税款、转引税款、违规调整税款所属期、耕契两税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行政处罚、举报案件管理、办税服务以及涉嫌犯罪案件不立案、不移送等30项执法风险行为,以更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是配套机制全。要求系统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明晰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能责任,增强执法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计划集中开展“30条”的培训应用,在“金税”三期运行的基础上,围绕“30条”逐一细化明确工作职责标准,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加强工作衔接,力求达到精简程序、清理环节、分清责任、科学管理,形成环环相扣的执法管理链条。
  四是组织领导强。《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依法治税防范执法风险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结合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和依法治税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大“30条”落实情况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相关工作的监控、调度、指导以及明察暗访。在以后年度内,把依法治税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每年都要专题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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