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工作全面展开

28.03.2016  16:17

    近日,济宁市房管局办理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确认单》,标志着该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为维护经济适用房购买家庭的合法权益,规范上市交易行为,去年10月,济宁市政府根据国务院、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办法》(济政发﹝2015﹞26号)。随后,市房管局根据《管理办法》,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济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工作的实施办法》(济房﹝2016﹞2号),成立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公室,标志着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工作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已有100多户购买家庭先后咨询相关政策,30多户 购买家庭提交上市交易申请书,收缴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收益价款196371元。
    据悉,两个《办法》的出台为经济适用住房由有限产权转为完全产权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办法。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持规定材料向市房管局提交申请,市房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所有权人缴纳政府收益价款,市房管局开具《确认单》,所有权人凭《确认单》等票据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整个流程的设定经过多方讨论,汲取了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较为精简合理,压缩了办理时限,减少了申请人在各部门之间的往返次数,群众对此表示满意。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既关系上万户已购家庭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收益。两个《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满足上述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消化市场存量住房,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         
(崔 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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