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02.03.2015  21:31

  2014年,济宁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中心任务,以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认真开展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计划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费征收、水权改革试点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认真实施"三条红线"、"四项制度",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14年6月,我市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务院对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情况的考核,圆满完成考核任务,为山东省获得第一名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水资源规范化管理初见成效。不断完善水资源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水资源管理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我市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市",邹城、兖州先后通过省级示范县(市、区)验收。

  三是水权制度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选取兖州区作为农业水权、尼山水库作为工程供水水权改革的试点,按照明确初始水权、建立交易平台、完善市场交易体系的步骤,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四是水资源费征收数额再创新高。加强计量设施建设,规范收费程序,加大依法收费力度,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不断提高,2014年共征收到位2.27亿元,较上年增长0.25亿元,增幅12%,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其中市级留成首次突破亿元,达到1.02亿元。

  五是计划节约用水管理不断深入。科学制定用水计划,严格用水计划考核,对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2014年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资源费3000余万元,走在全省前列。持续抓好工农业节水项目技改和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用水效率不断提高。

  六是水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划定了全市水功能区,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的水环境监测网络,设置监测站点400余处,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每季度发布水资源状况通报,确保水质达标。

  由于业绩突出,在2013年度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我市名列前茅,被评为优秀等次;2014年12月,市水资源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