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近期坠落坍塌事故 两天内发生三起

14.08.2017  18:30
  大众网济宁8月14日讯(记者 朱仙娉)近日,记者从济宁市安监局获悉,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关于近期几起坠落坍塌致人死亡受伤事故的紧急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汶上、兖州、微山两天内分别发生坠落坍塌致人死亡受伤事故,共两人受伤,两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落实监管及主体责任,严查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严细实,确保有效遏制事故高发势头,要求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通报如下:

  2017年8月8日7时40分许,微山县上峰阳光华府工程在拆除12#楼物料提升机过程中发生吊笼滑落事故,造成2人受伤。

  2017年8月9日17:00左右,汶上县经济开发区沃尔鑫机械有限公司外包施工公司在对厂房顶部维修施工过程中,一名维修工人因雨天湿滑,不慎滑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8月9日晚10时许,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分公司下穿新兖铁路防护涵项目部,在施工基坑(上口16米、下口7米、深6米)进行“顶进后背基础”钢筋笼捆扎过程中,施工基坑东壁土方突然坍塌,造成一名钢筋工掩埋死亡。

  汶上、兖州、微山两天内分别发生坠落坍塌致人死亡受伤事故,说明建筑施工领域内形势依然严峻,不仅暴露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操作问题严重,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落实监管及主体责任,严查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严细实,确保有效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市、县市区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住建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认真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针对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检测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不走过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和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场内专用车辆等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使用的不合格产品 或未经检测检验的设施设备,要坚决责令清出工地或停止使用;对危险工序、工段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执法、坚决处罚。对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当前要立即着重抓好的几项具体工作

  1.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漏掉一家企业、不漏掉一个工地。

  2.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将本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每一个工地,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施工。并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督办的原则,搞好隐患登记,实行闭环管理。

  3.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建立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做好检查记录、执法文书、活动总结等文字材料的收集。

  4.市住建局要将本通报中的几起事故的处理处罚问责情况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5.市住建局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资料、检查结果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