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6年工作交流会侧记
7月6日,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016年工作交流会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召开。会议由省社科院副院长、“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毛跃主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建松,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中心”常务副秘书长钱伟刚,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中心”常务副秘书长陈华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长陈云涛,“中心”秘书处傅歆、胡丽娟参加了会议。来自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界40余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毛跃宣布会议开始,并表示此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大家要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7月5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周建松致欢迎辞,他介绍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优势特长,强调其在全省金融系统和高职院校系统发挥的重要作用。钱伟刚宣读了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布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一批研究基地和培育基地名单的通知》(浙宣办[2016]19号),并对这一文件作了相关说明,传达了省委宣传部对“中心”近期工作的要求,即做好习近平“七一”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宣传。陈华兴对“中心”研究基地的评审工作及相关事项作了说明,介绍说明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建设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特[2016]1号)和《印发<公布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名单>的通知》(中特[2016]2号)两个文件,并对“中心”新确立的16家研究基地提出工作要求:努力把学术优势转化为理论宣传优势, 在“大报要刊” 发表理论文章;发挥“中心”和各研究基地的组织优势,把马克思主义这一“定海神针”立得更牢;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加强协作共管,建立紧密的学术合作联盟,以创新精神努力推进“中心”工作。
“中心”的各研究基地进行了工作交流。浙江大学马院院长刘同舫,浙江工商大学马院院长王来法,浙江师范大学马院专职副院长章秀英,浙江工业大学马院书记兰汉林,温州大学马院院长孙武安,宁波大学马院院长陈正良,杭州师范大学马院教授周玲,浙江理工大学马院院长渠长根,浙江财经大学马院院长华正学,中国计量大学马院院长兰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院院长王海稳,浙江农林大学马院书记兼副院长李勇华,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泽泉,社科部主任刘宗让,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马院院长曲士英,嘉兴学院党委委员、人文社科处处长富华,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吴中平、社科部教授唐洪森,他们分别就各自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情况、研究优势与方向特色、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建设、人才队伍情况、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打算等作了交流发言,对“中心”和研究基地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浙江日报》理论部主任谢正法、《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社长兼主编俞伯灵、《观察与思考》杂志总编黄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抓好理论宣传阵地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紧跟时代,在党护党,不断强化理论研究的现实服务功能,当好意识形态斗争的先锋战士,以实际行动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毛跃作了会议总结。他号召大家要振奋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夏宝龙书记和葛慧君部长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积极推动浙江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要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始终站在最前线,当好先锋队伍中的先锋,真正成为理论“尖兵”。他强调,要抓住“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机遇,趁势而上,将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推向高潮;要充分发挥“中心”组织优势作用,为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提供多层次平台,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这一“百年老店”的“店小二”;要坚定信念、真信真用,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并不断将其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不负时代、不辱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是中宣部确定的15家“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之一(中宣发[2015]27号)。依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宣[2016]12号)精神,“中心”在全省高校中确定了16家研究基地作为其分支机构。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心”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的基本建立。“中心”将在中宣部和浙江省委宣传部的领导支持下,发挥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