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开展“碧海2016”海洋专项执法行动

26.04.2016  12: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黄蓝”两区和“海上粮仓”建设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全面部署“碧海2016”执法行动任务,执法涉及海洋工程、海洋倾废、海洋保护、入海排污口等领域。
      一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根据《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执法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跟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情况,不断完善登记建档工作,并建立从建设到生产运营的全程监管制度。重点查处海洋工程环评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未按照经核准的环评报告书进行施工建设及违反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
      二是海洋倾废方面。加大对倾废区的执法检查频率,重点打击未经批准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和未按批准的条件、区域及倾倒量进行倾倒、不按照规定记录倾倒情况等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倾倒造成海洋生态环境重大损害和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海洋保护方面。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我省海洋保护区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实施,细化检查海洋保护区内的各类活动是否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查处保护区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核的各类用海活动以及非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是重点排污口监视方面。中国海监垦利县大队将加大对入海排污口的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永丰河、小岛河、防潮闸河和垦东海堤的1、2、3号扬水站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行动,主要检查入海排污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排污口排污对临近海洋环境是否造成破坏、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等,发现违法排污等行为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通报环保等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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