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消防培训”可能是冒充 只为推销高价器材

07.03.2017  11:33

  近年来,社会上经常出现冒充消防部门,以推销消防安全管理教材、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的诈骗活动,甚至以不参加活动就要进行处罚相要挟,一些企业因此吃了哑巴亏。对此,济南公安消防支队槐荫区大队的工作人员提醒,社会单位或市民遇到此类可疑情况,可立即向区消防大队进行查证,拨打96119举报投诉电话或与公安派出所等进行沟通,以免上当受骗。

   “免费”培训献殷勤

   事故发生先开溜

  近日,在济南一家酒店的后院里,五六十名员工正在观摩如何使用灭火器灭火。现场只有一个灭火器、一个不锈钢盆、半桶燃料,一名自称来自消防设备公司的“专业”消防培训员正在指导酒店管理人员往燃烧着的盆里添加燃料。可是,就在倾倒燃料的瞬间发生了爆炸,火焰喷射而出,造成现场9名学习人员不同程度烧伤,短短几天时间员工的医疗费就高达10万多元。

  据酒店管理人员介绍,这名刘姓的消防培训员曾多次来电,要为酒店员工提供免费消防安全培训,态度很是殷勤。可事发那一刻,这名刘姓培训员竟然第一个跑了。

   “防火中心”子虚乌有

   实为推销高价器材

  不法人员打着消防部门的旗号,声称可以提供免费的消防培训,其实是为推销高价消防器材。

  据了解,不法人员冒充消防部门推销劳保用品、高价书籍资料进行诈骗的案例在济南已有数起,而且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般来说,不法人员事先都以电话的形式和企业进行联系,自称“防火中心”工作人员,,希望企业配合开展免费培训。如果企业同意培训,骗子口中所谓的“讲师”会前来授课,并使用PPT课件对火灾的严重后果进行图解,让参训者产生对火灾的恐怖情绪。最终,培训的后半堂课直接变成了消防产品推销会,并且这些消防器械的价格要远高于市场价。比如某些灭火器,市价仅几十元,但是培训课上进行售卖,就将价格抬高至一百甚至两百多元。

  此类打着“消防”旗号进行诈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干扰了监督人员正常执法秩序,极大破坏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为此,记者采访了槐荫区消防大队参谋孙建军。孙参谋表示:“在日常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中,确实有全民参与演练这个要求,但具体活动组织应由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统一安排时间地点人员,由消防大队和各消防工作站派出培训人员进行指导讲课。至于别的所谓消防培训,其实目的都是为了推销高价器材。

   “免费培训”花样多

   销售行为涉嫌欺诈

  据公安消防专业人士介绍,打着培训为名的推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现在市民警惕性都提高了,开门见山就推销容易被拒绝,而“免费培训”不容易让人起疑。其内部的公关、讲课和销售人员分工协作,先打电话四处联系,以“免费讲座”吸引人。“老师”登门讲课,讲课时提供高价器材,但不当场交货,以免听众生疑。等一段时间后销售人员再上门送货。整个过程有巧妙的包装,推销手段比较隐蔽。

  该推销手法利用了企事业单位重视消防教育的心理,销售产品均为灭火器、烟感器等消防器材。在网络上,不断有受骗者发帖提醒大家不要再上当。

  记者多方了解到,近年来“假培训真推销”在全国各地均有现身。目前,在北京、上海、重庆、大连、杭州等地,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

   假冒国家机关人员

   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高消防意识,在家里备有防火灭火器材本是好事,可因参加免费“消防培训”而花了高价购买这些器材就太冤枉了。对此,有律师表示,上门推销人员如声称自己是消防工作人员,则涉嫌犯有招摇撞骗罪,即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而如果以一个没有合法注册的单位的名义,例如假托“济南市防火中心”的名义进行产品推销,诱使消费者来购买,则该公司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没有真实介绍公司情况,此行为涉嫌欺诈。如是前者,受害人可向警方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是后者,销售方利用消费者不懂专业知识而牟取暴利,这是一种不公平的销售合同(行为),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购买,追回损失。

  据工商部门介绍,登记为“咨询服务中心”的单位也有很多属企业性质,企业在营业执照允许范围内可上门推销产品,但消费者最好能多查询一下企业信息、销售资格、产品合格证书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证照,以及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等,以免上当受骗。

  济南公安消防支队槐荫区大队提醒各单位、广大群众:消防骗局花招层出不穷,务必引起重视。今后遇到类似诈骗行为请不要盲目相信,要提高警惕。如对方主动打来电话提供培训,应先判断来电号码是否属于本地号码,问清楚来电人员姓名,发现可疑情况可向区消防大队进行查证,拨打96119举报投诉电话,或与公安派出所等进行沟通,以免上当受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