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强监管消隐患从污染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01.07.2016  16:02

  汶上县为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及消除环境隐患。力求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项目监察等手段,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入手。根据建设项目中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源头上消除环境隐患,做到“增产不增污”,把好企业投产运行前这一关键关口。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将相关的环评手续定期进行现场监察。监察人员对新建项目的建设地点及周围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严格审查;对污染工序需要配备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及时监察;对新建项目需要落实的环评审批要求进行认真督导。

  严格落实环评制度。环评文件就是企业的“环保身份证”,从每一个新建项目的环保手续开始入手,对生产项目的整个工艺流程进行监察,不放过任何一个产生污染物的环节,不错过任何一个治理污染物的细节,从而全面了解一个企业水、气、声、渣的环境问题。通过全面细致无缝隙的检查,对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或者投入生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源头上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和分散排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未办理环评、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及时督促其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对手续齐全的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