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企经理涉嫌贪污罪 潜逃国外15年

15.09.2015  14:05

    9月9日,经过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的努力,潜逃罗马尼亚将近15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陈浩然回国投案自首。

      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获悉,从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潜逃人员及其家属、亲友的法律宣传和政策感召,至今已追回潜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成功劝返回国投案自首11人,潜逃时间最长的达21年。     陈浩然原是丽水市石油公司经理。1992年10月至1995年11月期间,陈浩然涉嫌先后数次将丽水市石油公司公款共计1340万元投入到马鞍山一家钢铁公司,参与非法集资,共收取集资利息492万元。其间,陈浩然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截留107.5万元利息款并占为己有。2001年2月案发后,陈浩然畏罪潜逃并藏匿于罗马尼亚。丽水市检察院随后对陈浩然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去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后,丽水市检察院成立追逃追赃领导小组,积极对陈浩然本人及其家属开展劝返工作。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陈浩然同意回国投案自首并于今年9月6日委托家属先行上缴赃款50万元人民币。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