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1+8”涉法涉诉信访机制 处理信访积案

05.01.2015  19:3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

  “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上海北京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最高法巡回法庭分设深圳沈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2014年,随着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从今天起,本报开设“行进中国 精彩故事·深化司法改革”专栏,采用一版和五版联动方式,连续刊发2014年政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新实践、新成效。   本报太原1月4日电 记者马岳君王志堂 2014年以来,山西省委政法委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健全制度机制相促进,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信访秩序相统一,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针对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存在“内部程序不规范”“外部关系不协调”等问题,由山西省委政法委牵头,省联席办、省财政厅、省政法各部门配合,制定出台了“1+8”系列配套制度。   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闫喜春介绍,所谓“1”,即由山西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8”则指政法部门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责任查究、宣传引导、违法信访行为处置)和多部门协调配合四项工作机制(诉访分离、依法导入、终结退出、司法救助)。   依托这套制度机制,山西将2013年以来4581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按照改革新机制进行依法处理,其中,依法导入并告知信访人的1329件;依法解决后信访人息诉罢访的1610件;终结报备或终结后退出司法渠道的592件。   山西省委政法委还组织开展了“百案大评查”专项活动,从4581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中筛选出119件常年缠访缠诉的重点案件,交各市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经评查认定,对其中存在错误、瑕疵的案件,政法机关主动纠错、补正瑕疵。目前,大部分案件已经依法妥善处理,多名责任干警被依法追责,信访人实现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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