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应急响应

14.11.2016  13:08

  根据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大于200(重度污染水平)。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全市自11月13日19时30分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发布有关事项通告。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呼吁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三、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四、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五、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化工、钢铁、水泥、建陶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禁止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