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政府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07.12.2015  19:00

近日,淄博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淄博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推进财政资金清理整合,更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近年来,淄博市审计局不断加大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重点反映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不够规范、资金管理办法不健全、资金分配交叉重复、虚假申报以及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该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呈报要请,建议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明确资金分配标准,从严把握资金审批关口,并加大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能。在审计的推动下,淄博市政府出台《淄博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整合专项资金类别和管理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压减或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今后凡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不再安排专项资金;属于下级政府事权的,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加大部门内部和跨部门整合,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二是改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大力推进“因素法”分配方式,增强区县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健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和信息公开机制。设置可测量、可比较、可追踪的差别化评价指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行第三方评价方式,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公信力。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截止目前,该市财政部门已出台两化融合、创新成长等1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四是构建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该市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财政纪律。(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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