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淄博百日行动以“三制”推动高青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27.12.2016  18:40

  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高青督查组始终坚持以问题交办制、整改销号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抓手,助推工作开展,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以问题交办制压实责任。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对面上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随时交办,立说立改;对重点问题,单独形成交办单,由县领导签字领回,限期解决;对典型问题,下发重点事项督办单,要求高青县专题研究解决;对信访问题,跟上督办,并对投诉人逐一进行反馈。目前,督查三组共下发各类督办单7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以整改销号制推动工作。对问题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每周五将问题整改情况与县里逐一核对,对已整改完成并经督查组核实的予以销号,对未完成的,通过现场核查、实行后督查、调阅资料等形式,跟踪了解核实,督促区县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目前,交办给县里的481项重点任务和问题已整改完成459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5.4%。

  三是以责任追究制督促落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污染环境的行为,对问题不整改、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落实的,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按程序予以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停产治理企业24家,处罚企业8家,罚款67万元;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花沟镇副镇长等4人进行了问责,对花沟镇政府和县督导四组进行了通报批评。